6月7日, 辽宁能源 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因越界采矿收到 辽阳市 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理决定书》,合计罚没金额超4400万元人民币,预计将影响公司2024年归母净收入。
因越界采矿被罚没4424.39万元
公告显示, 辽宁能源 的全资子公司沈焦股份收到 辽阳市 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理决定书》。
经查,沈焦股份西马煤矿从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在未取得变更审批手续的情景下,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建设北翼充填采区1203工作面,开采煤矿资源约27.75万吨,获取净收入约3403.4万元。
辽阳市 自然资源局表示,前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叁条“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务必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的规定,构成越界采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辽阳市 自然资源局责令沈焦股份西马煤矿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对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
1、没收违法所得3403.38万元(已扣除商品煤完全成本3.48亿元人民币,资源税410.24万元人民币,城建税、地方教育税附加、教育费附加金额为533.3万元人民币,所得税额为1604万元);
2、按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进行罚款,计1021.01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人民币约4424.39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归母净收入
公告显示,沈焦股份2021年~2023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9.15亿元、66.19亿元、55.96亿元人民币,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2662.2万元、1.9亿元、2387.7万元。本次处罚预计影响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收入4424.39万元。
辽宁能源 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情况良好。根据《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已停止越界区域采矿行为。公司目前正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各类材料,办理采矿权扩界,依法依规采矿。
同时,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涉及的情形未触及《上海证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将引以为戒,全面开展排查工作,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资料显示, 辽宁能源 主要业务包含煤炭、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城市供暖及提供工业蒸汽等。
今年一季度, 辽宁能源 实现营业收入15.74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0%;归母净收入8253.3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83万户。
截至6月7日收盘, 辽宁能源 每股报3.14元,年内下跌超12%。公司最新市值为42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