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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鸾】合计持股比达5%时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步长制药股东联胜化学等收山东证监局警示函
浏览次数:【454】  发布日期:2024-7-3 18:03:0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刘少鸾】 【步长制药】 【山东证监局】 【2024】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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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长制药 7月3日公告,公司股东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刘少鸾、杨伟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及刘少鸾、杨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截至2024年2月2日,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刘少鸾、杨伟累计增持公司5531.51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4.99%。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刘少鸾与杨伟系一致行动人。2024年2月5日,刘少鸾通过上海证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步长制药 8万股。增持后,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刘少鸾、杨伟合计持股达到 步长制药 总股本5%,但未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迟至2024年3月7日才对外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刘少鸾、杨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察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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