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黄辛旭
7月5日, 上汽集团 宣布,为切实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全球客户的利益,将正式要求欧盟委员会就中国电动车临时反补助税措施举行听证会,并进一步依法行使抗辩权。
昨日(7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在对我国电动汽车(BEV)进行为期九个月的反补助调查后,决定对来自我国的电动汽车进口征收临时反补助税。根据规定,此次征收的临时反补助税将适用于部分中国汽车生产商,分别为 比亚迪 17.4%,吉利19.9%,上汽37.6%。其它合作但未被抽样的中国生产商将被征收20.8%的加权平均关税,未合作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税率为37.6%。
上汽集团 方面表示,今年6月12日,欧委会发布初裁信息预披露,为 上汽集团 计算出38.1%的补助率。针对初裁预披露中存在的计算错误, 上汽集团 曾提交抗辩。此次,欧委会正式公布初裁结果,宣布税率为37.6%,并计划据此征收临时反补助税, 上汽集团 将依法提出进一步抗辩。
记者了解到, 上汽集团 抗辩内容包含:欧委会反补助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欧委会对于补助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给予国内消费者的 新能源 购车补助并入在欧盟销售的补助率计算。欧委会在调查进程中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信息和抗辩意见,基于《反补助基本条例》第28条所谓的“不配合调查”,作出不利推定,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