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强化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将财务做假、资金占用和配合做假等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并入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失信约束。完善财务做假等重大非法行为内部人士举报奖励机制,提高奖励金额,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发布典型违规案例查处情况,加大警示宣传力度。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