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 7月5日公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鲁西双氧水 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氧水公司”)于近日收到 聊城市 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双氧水公司“5·1”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是一起因对高浓度双氧水安全风险辨识不清,管控不力,违章操作,现场人员聚集造成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据规定,分别给予公司及双氧水公司208万元、200万元的行政处理。本次事故涉及的双氧水装置正在积极做好恢复生产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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