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 江苏舜天 股份有限公司(600287 SH,以下简称“ 江苏舜天 ”)发布公告称,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其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并被罚款1000万元。同时,老总高松等人也被罚。据了解, 江苏舜天 将于7月8日停牌一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 江苏舜天 2009年至2021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问题。 江苏舜天 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在2009年至2021年财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人民币。
另外,2009年起, 江苏舜天 还存在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等诸多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江苏舜天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的桂生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重人、李焱、赵凡等公司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另外,高松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根据7月5日发布的其它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 江苏舜天 股票也于7月8日停牌1天,7月9日起复牌并实施其它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更改为“ST舜天”,日涨下跌幅度限制为5%。
值得强调的是,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5日正式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在该文件挂网公布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通报了对5家上市公司财务做假、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情况。其中, 江苏舜天 一案不仅榜上有名,而且还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顶格”处罚。
据了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讲话人就《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做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提升财务做假非法成本和涉及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构建行政执法、民事追究责任、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追究责任体系。其中,在立法层面上,推动修订《证券法》,对违规信披公司和责任人的罚款上限由60万元、3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