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日立(中国)财务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日立(中国)财务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极度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针对上述犯法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楚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叁十九条,对日立(中国)财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根据天眼查,日立(中国)财务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4日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其股东(发行人)为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日立于1994年在北京成立了日立(中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日立在华集团的投资活动和公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