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间, 普利制药 (300630.SZ)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期披露定期报, 普利制药 、老总范敏华、财务总监罗佟凝均受四处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截至4月30日, 普利制药 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普利制药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范敏华和当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罗佟凝,应当对 普利制药 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表现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做出以下处罚:对 普利制药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范敏华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罗佟凝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值得强调的是,就在距停牌届满两个月之际,7月5日深夜, 普利制药 密集发布40余条公告,包含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一季报等。其中,有中介机构的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等。
年报显示,2023年, 普利制药 实现营业收入13.0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9.43%;归属母净收入仅为8592.2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0.87%;扣非净收入更是出现亏损,为-1256.7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4.61%。另外,经营活动引发的钱财流量净额也出现大幅下滑,为1.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0.59%。
在完成本次定期报告审议披露工作后, 普利制药 股票及可转债券自7月8日开市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