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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森林法官-巡回审判敲响第一槌
浏览次数:【390】  发布日期:2024-7-8 3:57:11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被告人】 【李某华】 【森林法官】 【高明区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鹏飞通讯员刘江欣)目前, 广东省 佛山市 高明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明城镇坟典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滥伐林木罪案件,敲响了“森林法官”巡回审判第壹槌。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左右,被告人李某华承包了高明区更合镇某村中约10亩山地,并种植了桉树。2022年1月25日被告人李某华取得 佛山市 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出具的可采伐面积为1.3亩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2022年4月,被告人李某华雇请工人将另一处山地上、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桉树砍伐。经鉴定,被无证砍伐的桉树面积为0.7906公顷(11.86亩),林木蓄积量为73.1392立方米。经评估,被无证砍伐的桉树价值人民币42814元。

  高明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由2名法官与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合议庭当庭对被告人李某华进行了法治教育,被告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错误,其已经在案发后主动补植复绿。案件将择期宣判。“这样的庭审方式对于我们来说很新颖,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能大大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法律意识。”高明区人大代表李明中对此次巡回审判点赞。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旁听人员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专题普法宣传活动,耐心讲解如果破坏生态环境可能触犯的罪名,引起了大家学法的兴趣。

  目前,高明区人民法院与高明区林长办共同建立了“林长+森林法官”联动协作机制。此次通过创新巡回审判方式,让“森林法官”走到基层,真正将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意识、法治意识流传给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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