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8日讯监管重拳打击上市公司财务做假行为。因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连续13年财务做假,虚增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人民币,晚 江苏舜天 (600287.SH)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000万元顶格处罚。
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
资料显示, 江苏舜天 于2000年上市,实控人系 江苏省 国资委,公司主要经营以服装为主的出口贸易和国内贸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2009 年起, 江苏舜天 与隋某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即隋某力组织开展的自循环业务, 江苏舜天 内部称通讯器材内贸业务)。 江苏舜天 与上游供货商和下游客户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 江苏舜天 业务人员与隋某力方人员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由隋某力一方提供。
江苏舜天 向隋某力催要通讯器材业务余款,隋某力控制的企业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支付余款。 江苏舜天 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某力或其它同一主体控制的情景,隋某力控制的企业或其它同一公司既作为 江苏舜天 供货商又作为客户交替出现。
经查, 江苏舜天 参与的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江苏舜天 在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
说白了,隋田力控制的企业既是 江苏舜天 的上游供货商,又是下游的顾客,而 江苏舜天 开展的业务更是无商业实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 江苏舜天 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作用,且应当知悉其开展的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
连续13年财务做假虚增收入103亿元
江苏舜天 通过参与上述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在2009年至2021年财报中虚增营业收入103.33亿元人民币,虚增营业成本93.99亿元人民币,虚增利润总额9.34亿元人民币。
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披露的数据来看,2009年至2021年的13年间, 江苏舜天 每年都在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其中2012年、2016年的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比率均超过100%。
2022 年 4 月 30 日, 江苏舜天 发布《 江苏舜天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过失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 江苏舜天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高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的桂生春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王重人、李焱、赵凡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另外,高松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显示, 江苏舜天 股票将被实施其它风险警示。7月8日,公司股票停牌一天,7月9日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名称更改为ST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