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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以租手机为幌子进行非法放贷 - 有人中招 - 3个月要还40多万
浏览次数:【756】  发布日期:2024-7-10 11:06:59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租金
 

  征信不好,到哪能借到钱?代价是啥?签订租金分期协议租得手机,还未收货就转售回收套现,而后续需要归还的租金却高达手机市价的2倍,换算年化利率超过400%,此类“出租手机套现、分期偿还租金”的表现日前被上海警方发现并侦破。

  “租机贷”的本质,是一种非法发放高利贷款的犯罪表现。近期,南都记者获悉,上海警方侦破上海首例以“手机租借”名义实施非法放贷的非法经营案,先后打掉多个犯罪团伙,抓获戴某、吴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租借手机套现却背上巨额租金

  今年1月,上海民姜女士向上海静安公安分局临汾路派出所报警,称因债务纠纷而被对方干扰正常生活,故求助警察。

  据姜女士陈述,去年底因急需用钱,她通过自称贷款中介的吴某在多个APP上以“租借手机、转售套现”的形式获得资金,但因此背负了巨额“租金”债务。

  当时,被吴某声称的“无抵押、不看征信、快速放款”等诱人承诺所吸引,姜女士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下载安置了一款“芒果商城”APP,将个人信息提供给客服后,就在线上签订了“分期租赁协议”,约定租借一部价值9000元的电话,分12期在3个月内返还平台18000元人民币,期满后取得手机所有权。

  在收到首期租金后,平台即从手机市场将手机快递发出,然而在收货之前,吴某就让姜女士更改收货地址,将手机直接送往指定商户回收,经过评估后做价8700元人民币,扣除吴某垫付的首期租金1500元和所谓“中介费”900元后,姜女士仅收到6300元。选择这种方式,姜女士先后从十余个类似“租机平台”上租得手机并套现14万余元,但在3个月内需要偿还的“租金”已高达42万余元。

  以出租手机为幌子非法放贷

  名为租借手机却不收货自用,而是直接通过手机商户回收套现,“租金”虽然分期但总额远超手机市价,年化利率超过400%,警察由此研判认为这不是一起容易的债务纠纷,背后很可能隐藏着非法放贷的犯罪表现。

  静安警方为此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从租机平台、中介人员和手机市场三方面切入,穷本极源挖出一条“租机贷”非法经营产业链,并于2024年2月将“芒果商城”实控人戴某、“贷款中介”吴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到案后,戴某、吴某等人如实供述了以出租手机为幌子实施非法放贷的犯罪事实。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某于2023年10月购入一款非法租机APP,并联合吴某等人开始非法放贷,由戴某负责运营APP平台、与客户线上签订租机协议并采购、出租手机,吴某等中介人员则负责寻找、推荐客户并指导客户将手机套现,实现手机在“平台—承租人—市场”之间的流转,最终完成变相放贷行为,其中引发的电话价值2倍的高额租金和回收差价、中介费用等均由承租人承担,年化利率超过400%。截至案发,“芒果商城”已与近百人签订租机协议,涉案金额近160万元。

  循线斩断“租机贷”犯罪产业链

  在此案的侦破进程中,警方还循线发现了其它多个类似的租机贷平台,这些平台之间往往会共享“客户”,通过中介诱导同一借款人在不同平台租机,从而实现大额放贷。

  静安警方遂展开扩案侦查,逐一查明并锁定了各个平台的组成人员,于5月23日对5处犯罪窝点进行集中收网,先后抓获柚柚商城、优租、壹点商城等5个非法放贷平台的实控人赵某、郑某、刘某及贷款中介王某等11人,完全斩断了“租机贷”犯罪产业链。经初步调查,这些平台已累计向不特定人群非法放贷2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戴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经被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郑某、刘某、吴某、王某等14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经被静安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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