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罗凯燕通讯员夏菲菲)6月14日,深圳第贰批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以下简称“调解室”)集中授牌仪式在龙岗区星河·领创天下会议厅举行,共90余家新增调解室获授牌。
据了解,深圳民政局开展“深圳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室”试点工作以来,调解室从首批10家试点增长到现在100余家,累计受理矛盾纠纷139件,成功调解94件,收集社会组织领域矛盾风险点487条,涉及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等多类型多种类纠纷,将苗头性、倾向性矛盾化解在萌芽。
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基于天然的业缘、地缘关系(熟人),直击矛盾纠纷引发的病灶,找到争执的焦点,用最低“成本”,重新恢复产业链上通顺,重构深远的企业合作关系和行业发展生态,形成“解纷+解困”对涉事企业好、“调和+调合”对行业发展好、“出海+破圈”对跨地区拓展好的发展模式,正逐步实现在法治轨道上通过社会组织力量解决行业、产业发展问题矛盾“最后一公里”的重大突破。
授牌仪式现场,深圳民政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增进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施展人民法院业务指导和协调功能和社会组织的行业性专业性优势,增进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基于合作宗旨,深圳民政局推荐符合基本条件的调解室作为深圳两级法院的特邀调解组织开展诉调对接,通过矛盾预防、提前介入、及时化解等方式参与两级法院的诉前或诉中、判后、执行前调解及其它形式的纠纷化解。法院则为并入特邀调解的社会组织调解成功的案件予以司法确认,给予调解室绿色通道支持。
据了解,目前,调解室已形成覆盖市、区、街道三级100余个不同行业矛盾点线面的调解网络,组成行业专家、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4支100余人的专业调解员队伍。为完善市区街道社会组织矛盾纠纷调解体系,提高调解效率,市民政局依托调解室代表市社会组织总会建立了社会组织矛盾纠纷枢纽中心,协调指导各个调解室开展调解工作,同时联络政府部门与法院,建立多方多部门的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