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晚, 思美传媒 (002712)公告,控股股东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及其一致行动人首 创投 资分别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自去年以来, 思美传媒 因一大堆问题接连受到监管处罚,从公司至高管层几乎被罚了一个遍。近期,该公司还因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诉至公堂,直到今天悬而未决,备受市场关注。如今 思美传媒 再遭监管一记“重锤”,可谓祸不单行。
信披非法被立案
据公告,此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起因是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 创投 资涉嫌信息披露非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四川旅投集团、朱明虬、首 创投 资立案。
梳理此前公告,去年12月21日, 思美传媒 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朱明虬、昌吉州首 创投 资有限合伙公司、 四川省 旅游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2019年8月至2020年10月,朱明虬及一致行动人首 创投 资向四川旅投分三次合计转让 思美传媒 29.99%股份,先后签署了合计11份协议,其中仅告知并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股份转让协议》(3份)、《表决权委托协议》、朱明虬股份质押给四川旅投集团情况,但未披露《收购备忘录》《收购备忘录之补充协议》等其它6份协议。
朱明虬作为 思美传媒 当时担任控股股东,首 创投 资作为朱明虬一致行动人,四川旅投作为公司控股股东,上述行为违反了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尔后,在去年12月25日,深交所向 思美传媒 下发关注函表示,朱明虬、首 创投 资及四川旅投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深交所有关规定,深交所将对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罚程序。
业绩连续两年亏损
此前, 思美传媒 因“抖音超市代运营”的夸大宣传一事广受关注。近期,有投资者将 思美传媒 诉至公堂。6月4日下午, 思美传媒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首案已在 杭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该案件并未当庭宣判,仍待法院进一步审理。
据证券时报此前报道,原告投资者代理人律师表示,该次审理的案件是杭州中院在 思美传媒 系列索赔案中选中的一个示范性案件,该投资者于2023年11月27日买入,短时间内亏损约46万元。
资料显示, 思美传媒 是一家主营营销服务业务、影视内容业务、数字版权运营及服务的宣传广告公司。过去两年,该公司业绩出现亏损。
年报披露,2023年 思美传媒 实现营业收入55.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80%;净收入亏损1.34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4.09亿元;扣非净收入亏损1.45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亏损4.36亿元人民币。另外,2023年思美股份毛利率为4.05%,连续四年下降并创公司2014年上市以来新低。
对于如此业绩,深交所也进行了问询。今年4月23日,深交所在 思美传媒 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主要聚焦该公司经营情况、关联交易、商誉减值等方面。
其中,深交所要求 思美传媒 解释包含“说明2023年营业收入、归母净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资金流变动方向与营业收入、归母净收入相背离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营销服务业务的具体业务内容,及毛利率较低且同比下滑的原因”“说明各季度归母净收入、经营活动资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且第四季度大额亏损、资金流由负转正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跨期调理利润的情形”。
在收到问询函之后不久, 思美传媒 原财务责任人申请辞去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在最近的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提问:公司常年不分红,常年亏损,是否有被ST的危险?
思美传媒 表示,公司近些年没有进行分红主要系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暂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目前不存在被ST(情形)。
今年一季度, 思美传媒 业绩扭亏,营业收入13.30亿元人民币,净收入385.9万元。数据显示,截至6月24日,思美股份股票价格报收4.11元/股,较年初下跌27.64%。截至5月10日,思美股份股东总人数约3.2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