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涉及财务造假 - 最高法发布
【财务造假】涉及财务造假 - 最高法发布
浏览次数:【598】  发布日期:2024-6-26 15:25:41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财务造假】 【上市公司】 【挂牌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6月26日发布五起财务做假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涉及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普通国有公司及私营企业多类主体,做假行为涵盖挂牌公司公开转让、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诈骗银行借款等多种场景。

  最高法表示,对财务做假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审判指导,制发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发布典型案例,意在依法整治财务审计秩序、有效遏制财务做假工作,不断扩大对财务做假等行为的惩办力度,坚守法治和诚信底线,构建公开透明、诚信为本的市场环境。

  最高法公布的五个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方位各环节打击财务做假行为,全面贯彻落实“零容忍”要求。据最高法介绍,人民法院对于证券发行人、主办券商、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等众多财务做假主体,根据各自过错予以相应刑事与民事打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对财务做假“零容忍”的要求。

  二是惩首恶、打帮凶,坚持“过责相当”原则。案例二“投资者诉中某某股份公司、招某证券公司、瑞某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中,人民法院贯彻“过责相当”原则,合理界定各方注意义务和责任范围,认定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了相应比例连带赔偿责任。

  最高法表示,“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精准打击犯法行为,才能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进行业健康发展。证券发行企业的大股东和实控人是财务做假的首恶,首先应予以严厉责罚。承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怠于履行“看门人”职责,参与或配合财务做假,严重损害多条理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影响了市场投资信心和国家金融安全,也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民事行政刑事手段并重,形成立体追究责任体系。最高法表示,财务做假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应通过刑事、行政和民事立体追究责任体系打击治理。本次发布的两个民事、三个刑事案例体现了民事责任与刑事打击的协同,人民法院民事与刑事责任追究,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共同构筑了打击财务做假的立体追究责任体系。

  案例三“厦门某会计师事务所、陈某亮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中,被告单位厦门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牟取非法利益,无视行业规范要求,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相关企业用于向银诈诈骗贷款,造成银行数亿元的经济流失,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最终,该事务所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被判处罚金和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最高法表示,民事责任偏重救济受害人、刑事责任偏重震慑违法犯罪,民事案例与刑事案例相配合,可以更好警示相关市场主体,营造崇法守信的市场环境。

  四是积极推进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落实“抓前端、治未病”。以案例五“丁某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为例,人民法院施展司法能动性,探索完善更加灵活的合规整改模式,简化整改程序、降低成本,激发企业合规整改内生动力,督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到位。在合规整改基础上,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

  据了解,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充分施展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财务做假案件审判质量,扎实推进投资者权益保护,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推进金融强国建设,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7-1【投资者】新集能源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 进一步推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7-1【资本市场】-雨刮器抡到冒烟-!上海下暴雨 多位明星家中漏水 陈赫家漏成-水帘洞- 知名演员在家里打伞
2024-7-1【上市公司】资金不断进场 - 多家A股上市公司加入增持、回购队伍
2024-7-1【资本市场】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揽子举措
2024-7-1【万科A】上市公司重要公告集锦 - 吉视传媒拟与控股股东进行资产置换
2024-7-1【可转债】股债双杀!80只可转债已跌破100元面值,多家A股上市公司评级遭下调
2024-7-1【吴晓求】新一轮退市改革启动 - 财务造假退市触点增多 资金占用严重可直接红牌罚下
2024-7-1【粤港澳大湾区】深中通道通车现场 - 游客-尝鲜-车排长龙 这些上市公司抢占产业融合先机
2024-6-30【资本市场】夏日潮流运动、中世纪主题营地……消费者提前体验-上海之夏-国际消费季
2024-7-1【金隅集团】践行绿色发展 - 京津冀上市公司打造ESG亮丽名片
 ● 相关资讯专题
投资者】  【新集能源】  【投资者关系】  【资本市场】  【科创板】  【上市公司】  【平潭发展】  【棕榈股份】  【硕世生物】  【亚泰集团】  【进一步】  【证监会】  【一揽子】  【万科A】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吉视传媒】  【可转债】  【募集资金】  【可转债融资】  【再融资】  【吴晓求】  【财务造假】  【粤港澳大湾区】  【金隅集团】  【ESG】  【天津港】  【京津冀】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