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晚间,ST春季(600381)披露公告称,公司子公司北京听花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听花”)于6月25日收到 北京市 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向阳区市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经查,2024年3月,向阳区市监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北京听花在销售听花酒进程中,存在违法宣传问题,北京听花的表现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经批准对北京听花立案侦查。经过调查,向阳区市监局认为,北京听花的业务经理在销售听花酒产品时,进行了引人误解的商业营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贰十条第壹款的规定。北京听花作为酒类销售企业,应当对酒类及食品广告中禁止宣传治疗功能、功效作用等内容的事项知晓,且北京听花提供了《体验店合规迎检常规注意事项》PDF文件,该文件要求了体验店店员在接待消费者时所用话术不能提及功效,当事人在明知在接待消费者时不能提及听花酒具有相关功效的话术情境下,还要求或默认员工向消费者介绍听花系列 白酒 的功效及“回春案例”,主观故意明显,引起了一定水平的负面社会影响,应从重处罚。
向阳区市监局表示,北京听花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壹款的规定,构成对其商品作引人误解的商业营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贰十条第壹款的规定,责令北京听花立即停止上述犯法行为,并决定罚款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