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远洋集团在港交所公告,公司收到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伦敦分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的清盘呈请,内容有关未偿还由远洋地产宝财IV有限公司发行及由公司担保的于2026年到期的3.25%有担保票据,涉及本金总额4亿美元及应计利息。公司董事局认为呈请其实不代表其它持份者的利益,并可能损害公司的价值。因此,公司将寻求法律措施以坚决反对呈请,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同时,公司将尽力与呈请人保持主动、良好的沟通,并在对其它债权人公平的准则下,与呈请人友善商量,妥善处理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