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人民政府网站7月31日消息,最近,上海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施展资本市场作用增进本市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支持上海企业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浦江之光”行动升级。
《实施意见》明确,以符合国家战略导向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企业为主体,围绕上海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以科技为核心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以“浦江之光”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围绕多条理服务机制、多产品服务内容、多主体服务对象,缔造一条上市公司全生命周期服务链。以投资者保护体系基本完善、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为目标,围绕推动上市公司投资价值提升、耐心资本初具规模、中介机构执业规范,形成若干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的头部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构建一套健康规范的资本市场生态体系。力争用5年时间,将上海缔造成为引领新质生产力的投融资集聚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资本市场生态健康规范的先导区,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推动改制挂牌上市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指导企业规范股份制改革。鼓励各区政府根据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不同阶段给予财政扶持,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予以支持。鼓励各区建立上市公司专管员制度,健全辖区内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的常态化走访机制。支持各区搭建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为辖区内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条龙”服务。
做好融资激励安排。鼓励各区、各园区和相关行业协会召开投融资对接会,协助企业引入战略投资机构,做好 股权激励 安排。支持商业银行丰富上市贷、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和 股权激励 贷款等产品。建立国有科技型公司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股权激励 递延纳税、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性税收优惠等措施。
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鼓励上市公司合规开展市值管理,强化现金分红管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严防财务做假、资金占用等非法行为。将上市公司财务可靠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水平并入任期考核指标体系,对现金分红予以正向引导。
鼓励开展产业并购重组。鼓励龙头上市公司立足主业,通过吸收合并、控股或参股等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产品。推进非居民并购贷款创新试点,研究科技型公司参股型并购贷款创新试点。鼓励上市公司并购境外优质资产,在资金出境、跨境换股方面予以便利支持。
缔造并购资源集聚高地。支持设立覆盖重点领域、承担重点功能的系列并购基金,符合基本条件的并入设立快速通道。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企业风险投资(CVC),围绕本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并购重组。支持全国社保基金、保险资金、银行理财等长期资金深化对在沪重点产业的投资布局。支持专业管理能力强、政策支援力度大、要素集聚水平高的区或园区缔造并购集聚区,搭建“一条龙”并购公共服务平台。
缔造资本市场健康生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深化资本市场制度改革。配合深化科创板制度改革,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积极施展科创板“试验田”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特征,支持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市场潜力大、科创属性突出的优质未盈利科技型公司在科创板上市。适当提高科创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估值的包容性。配合突出沪市主板“大盘蓝筹”特色,完善上市条件。
施展场外市场资源配置功能。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 专精特新 ”专板,深化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和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推动申请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托管登记、转让交易、信息披露等与地方政务数据连通,完善企业数字档案,做好与证交所、全国股转公司在规范辅导等方面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