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晚,* ST中利 (SZ002309,股票价格1.95元,市值17亿元)披露,收到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等纪律处罚的决定。
经查,* ST中利 以原控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为载体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该业务无贸易实质,* ST中利 及中利电子无法控制商品的到货与发货,基本不参与货物流转,构成虚假自循环业务,造成* ST中利 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自2018年3月15日起,* ST中利 控股股东王柏兴通过与第叁方签订虚假合同或订单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 ST中利 资金。2018年至2021年,王柏兴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实际发生额分别为16.35亿元、26.46亿元、41.10亿元、25.48亿元人民币,余额分别为10.07亿元、13.32亿元、13.71亿元、13.27亿元人民币。截至5月10日,上述占用未偿还余额为18.05亿元人民币,占* ST中利 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3.48%。
另外,2017年至2020年,* ST中利 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山东腾晖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它方债务提供担保,* ST中利 未按有关规定对上述对外担保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17年至2020年,上述违规担保涉及金额分别为6.67亿元、7.66亿元、13.5亿元和2.2亿元人民币,分别占* ST中利 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2%、8.56%、15.57%、3.91%。
2022年11月8日,* ST中利 及控股股东王柏兴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被立案侦查,2024年7月5日,* ST中利 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
2023年6月至2024年4月之间,因个人债务违约等原因,王柏兴所持12.76%的* ST中利 股份被司法拍卖,王柏兴存在禁止减持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表现。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交易所决定:对* ST中利 控股股东、当时担任老总王柏兴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的处罚;对* ST中利 当时担任资金管理中心责任人钱宏燚给予公开认定3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的处罚。
上述人员在认定期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
同时,交易所对* ST中利 给予公开谴责的处罚,对* ST中利 控股股东、当时担任老总王柏兴,董事、当时担任副老总、总经理王伟峰,董事、当时担任总经理陈波瀚,副总经理、中利电子当时担任总经理孙建宇,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吴宏图,当时担任资金管理中心责任人钱宏燚给予公开谴责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