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山西省 粮食和物资储蓄局会同 山西省 财政厅联合制定《政策性粮食购销非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非法行为。《细则》自2024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细则》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举报人可通过12325等热线电话、政府网站、信函和其它渠道,向 山西省 县级及以上粮食和储蓄部门举报,反映从事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活动涉嫌非法的表现。《细则》规定了举报奖励条件和标准,根据不同标准,最低奖励1500元人民币,最高奖励15万元。(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