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8日电 据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经 贵州省 委批准,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老总、总经理郭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郭帆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和省委有关禁令,变相插手干预茅台酒经营,挖空心思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谋求特殊待遇;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或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郭帆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贵州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 贵州省 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帆开除党籍处罚;由 贵州省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