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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人社部答每经问 - 畅通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渠道
浏览次数:【812】  发布日期:2024-9-24 20:37:28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毕业生】 【灵活就业】 【职工养老保险
 

  9月24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总体稳定。

  当前,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成为我国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在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相关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讲话人、政策研究司司长卢爱红回答《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问时指出,将积极推行新就业形态系列指引指南,引导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约、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酬劳,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公平制定平台劳动规则,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水平。

  发布会现场每经记者周逸斐摄

  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卢爱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是重要的就业“蓄水池”。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益于增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和高质量充分就业。

  “近年来,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政策落地,优化公共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增进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下一步,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卢爱红说。

  一是持续提升就业服务品质。落实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强化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灵活就业人员岗位信息对接,支持劳动者通过 线上线下 实现多渠道就业。同时健全培训措施,支持劳动者就业和提升职业技能。稳步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改善劳动者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是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加强法律政策宣传、用工行政指导和监督,持续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地。积极推行新就业形态系列指引指南,引导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约、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酬劳,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公平制定平台劳动规则,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水平。

  三是优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目前,已在7省市7家头部平台企业,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参保900余万人。将在总结经验的条件上,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扩大试点范围。同时,还要积极通顺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渠道,研究完善相关办法,提升参保和待遇享受的便捷度。

  四是通顺劳动者纠纷调解渠道。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对劳动酬劳、休息、职业伤害等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开展一条龙联合调解服务。目前,全国已经建立了1500多家这样的调解组织。同时,还将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及时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协调处理有关矛盾纠纷,依法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犯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增进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

  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是增进就业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出台新一轮就业政策,挖掘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开展困难帮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增进司责任人宋鑫表示,下一步,将以未就业结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为抓手,在政策落实、招聘对接、能力提升等方面持续发力,增进青年就业创业。

  一是建立实名制工作台账。围绕应届未就业结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等,全面摸清个人信息、求职需求、就业状态等,建立实名工作台账。同时,开通求职登记小程序,未就业结业生可以进行登记求职,一体并入实名台账。

  二是落实“1131”集中服务。对并入实名台账的未就业青年,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增进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三是实施一对一困难帮扶。对低保家庭、脱贫家庭、残疾结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实行“一人一策”,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见习。

  四是开展一系列招聘活动。宋鑫表示:“近期,我们启动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结业生专场活动,国庆后还将组织金秋招聘月等专项服务,各地也将开展一批专业化、行业性、区域性的系列招聘,增进高校结业生等青年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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