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10月1日从业内独家获悉,相关监管职能部门近日在业内下发通知,要求行业机构及市场经营主体严格履行法定诚信档案查询义务有关工作要求,强化对资本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的失信约束。
据了解,根据监管要求,证券期货等经营机构在为投资者开立证券、期货相关账户时,应当查询投资人的诚信档案,还可根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反馈获取相关诚信信息,对涉及交易禁入的主体严格执行开户后的相应交易限制措施。券商在办理客户证券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和 融资融券 业务申请时,可以查询客户的诚信档案。在上市公司财务做假相关主体惩戒、注册会计师转所聘用等重点监管领域未履行法定查询义务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记者了解到,监管职能部门要求各市场经营主体高度重视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增强对诚信工作重要性的理解,全面了解掌握诚信档案数据库、诚信信息查询、诚信约束激励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场经营主体要珍视自身诚信记录,不断完善内部诚信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查询诚信档案的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履行诚信档案查询义务,主动申报录入正面诚信信息,进一步提高诚信工作水平。
各市场经营主体在开展相关经营业务活动时,应严格履行法定的诚信档案查询义务。证券期货等经营机构在为投资者、客户开立证券、期货相关账户时,应当查询投资者、客户的诚信档案;各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拟上市公司,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证券期货服务机构拟聘任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当查询拟聘任人员的诚信档案;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受托为发行人、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等提供证券服务的,应当查询委托人的诚信档案;证券经营机构在办理客户证券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和 融资融券 业务申请时,可以查询客户的诚信档案。
需要谨防的是,在处理上述诚信信息查询事宜时,各市场经营主体务必根据既定渠道和程序,向所属证监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提出申报,不得私自通过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的网络查询途径来取代正规流程。其中,在证券期货开户环节,相关经营机构可依据中国结算提供的反馈获取相关诚信信息,对涉及交易禁入的主体严格执行开户后的相应交易限制措施。
另外,监管职能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实施现场检查,对各市场经营主体执行查询义务及建立内部诚信监督约束机制的情景进行检查和指导。对于违反规定、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经营主体,将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尤其是在上市公司财务做假相关主体惩戒、注册会计师转所聘用等重点监管领域未履行法定查询义务的,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