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9月29日,益方生物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上海 知识产权 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就米拉蒂医疗股份有限公司(MIRATITHERAPEUTICS,INC.,以下简称“米拉蒂公司”或“原告”)起诉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益方、公司董事XINGDAI(代星)侵害米拉蒂公司和亚雷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雷公司”)技术秘密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2022年11月,米拉蒂公司向上海 知识产权 法院提起诉讼,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美国益方、公司董事XINGDAI(代星)侵害米拉蒂公司和亚雷公司技术秘密。米拉蒂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上述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要求法院确认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归米拉蒂公司与亚雷公司所有,并要求公司、美国益方及XINGDAI(代星)共同赔偿米拉蒂公司经济流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9900万元。
2023年8月3日、2023年11月16日、2024年3月14日、2024年7月25日,法院就本案召开了庭前会议;2024年7月25日,本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
2024年9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 知识产权 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米拉蒂公司在本案中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53.68万元由原告米拉蒂公司负担。
益方生物表示,根据一审判决结果,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发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