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这家头部券商,遭索赔15亿!
【招商证券】这家头部券商,遭索赔15亿!
浏览次数:【139】  发布日期:2024-10-16 23:03:05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招商证券】 【中安科】 【财务顾问】 【头部券商】 【投资者】 【重大资产重组
 

K图 600999_0]

K图 600654_0]

  一桩十年前的旧案,又起新事情。

  最近,A股上市公司中安科表示, 招商证券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因未能根据约定依法勤勉尽责,造成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十年前,中安科公司因为财务做假等诸多问题,而后遭到行政部门处罚并向投资者支付了巨额赔偿。

  对于中安科的索赔,中国基金报记者了解到, 招商证券 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根据此前相关法院生效判决,认定 招商证券 在25%的范畴内对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计金额2.87亿元人民币。 招商证券 根据“应赔尽赔”原则依法履行对投资人的赔付责任,目前已基本赔付完毕。

  上市公司向券商提出15亿元索赔

  中安科表示, 招商证券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因未能根据约定依法勤勉尽责,造成公司遭受损失,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受理通知书》。

  中安科表示,2013年5月和2014年8月,公司分别与 招商证券 签订《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协议》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 招商证券 为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提供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服务。2015年1月23日,在 招商证券 全程指导与参与下,公司新增股份完成登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2021年5月和2022年9月,上海顶级人民法院、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 招商证券 分别作出了《民事判决书》《行政处理决定书》,认定 招商证券 在为公司提供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服务的进程中出具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勤勉尽责的,并给予 招商证券 及项目主管人员处以行政处理。

  中安科表示,因 招商证券 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未能根据约定依法勤勉尽责履行财务顾问的职责,专业判断出现严重错误,造成公司在重组项目中信息披露出现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致使公司遭受行政部门处罚,向投资者支付了巨额赔偿; 招商证券 亦未能对本次重组活动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未能帮助公司识别重组项目中的重大风险,对本次重组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错误意见,造成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造成了公司重大损失。 招商证券 的违约行为既违反了法律规定,也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系造成公司损失的直接起因。

  中安科提出了两项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 招商证券 向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包含公司向投资者支付的赔偿款和股份、公司支付的罚款金、虚增评估值的对价。

  2、请求判令 招商证券 向公司退还财务顾问费3150.0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上诉讼请求暂计人民币15.315亿元人民币。

   招商证券 对投资者已基本赔付完毕

  今年6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财务做假典型案例,其中就包含投资者诉中某某股份公司、招某证券公司、瑞某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案——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未勤勉尽责应担责的案例。

  2019年5月31日,中某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的公告。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处罚决定书中认定:

  1、2013年11月,中某某技术公司根据其与某地方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出具了《关于“班班通”项目业绩预测情况说明》和《盈利预测报告》。但在该项目招投标进程中,中某某技术公司均未实际中标,知悉框架协议难以继续履行,但其未及时重新编制并提供《盈利预测报告》,造成评估结论严重失实,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

  2、2013年,中某某技术公司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景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智慧石拐”项目收入,造成其2013年度营业收入虚增500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上述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

  投资者李某等起诉,请求判令中某某股份公司、中某某技术公司、招某证券公司、瑞某会计师事务所等连带赔偿其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等。

  上海顶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招某证券公司、瑞某会计师事务所虽未受行政处理,但在案涉重大资产重组中,均存在未勤勉尽责的情形,造成资产定价严重虚增,相关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顶级人民法院、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认为,综合考量其行为性质、过错水平、与投资者损失之间的原因力等原因,分别确定招某证券公司在25%的范畴内、瑞某会计师事务所在15%的范畴内对中某某股份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了解到,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 招商证券 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合计赔付金额为2.87亿元人民币。 招商证券 根据“应赔尽赔”原则依法履行对投资人的赔付责任,目前已基本赔付完毕。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10-18【日播时尚】公司快评︱跨界-追锂-风险重重 日播时尚须谨慎应对
2024-10-18【日播时尚】跨界-追锂-,日播时尚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价提前涨停
2024-10-17【招商证券】重组造假旧案牵出15亿元诉讼案,财务顾问的法律责任与边界何在?
2024-10-17【招商证券】涉重组造假旧案!遭索赔15亿元,招商证券冤不冤?
2024-10-16【招商证券】这家头部券商,遭索赔15亿!
2024-10-16【招商证券】中安科重提10年前旧案,向招商证券索赔15.3亿元
2024-10-16【招商证券】十年前旧案遭中安科索赔15亿?知情人士 - 招商证券已履行生效判决,基本赔付完毕
2024-10-16【招商证券】被索赔15亿?十年旧案风波再起 - 头部券商回应!
2024-10-15【招商证券】10年旧案再翻起,中安科向招商证券索赔15亿,将会是怎样的结果?
2024-10-14【招商证券】因-未勤勉尽责-,招商证券遭中安科起诉索赔15亿元
 ● 相关资讯专题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