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案超4亿元的定向资管计划违约诉讼案,在经历一次大反转后,再生波澜。
11月8日, 东北证券 公告称,就与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不服二审民事裁定,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申请再审。
据此前公告,一审中, 东北证券 被判赔偿敦化农商行2.94亿元本金,和2019年4月至偿付完成期间的利息。后来, 吉林省 高院作出裁定,撤消一审判决结果,驳回了敦化农商行的诉求。
据 东北证券 2024年半年报披露,该案的涉案金额为4.72亿元人民币。这一金额与 东北证券 今年前三季度4.74亿元的归母净收入近乎持平。 东北证券 在公告中表示,鉴于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重要诉讼案件再反转?
2021年5月19日,敦化农商行以 东北证券 作为“ 东北证券 长盈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进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造成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向 吉林省 长春市 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予以赔偿。
2023年11月17日, 东北证券 公告一审结果,法院判决该公司向原告敦化农商行赔偿2.94亿元及利息(利息以2.94亿元为基数,从2019年4月30日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2019年8月20日之后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偿付之日止)。
2023年11月21日, 东北证券 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发生“大反转”。2024年4月17日,据 东北证券 公告, 吉林省 高院经审理认为,敦化农商行起诉本案构成重复起诉,最终裁定撤消一审判决结果,驳回敦化农商行的起诉。一审案件受理费240.26万元退还给敦化农商行, 东北证券 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0.26万元也予以退还。
彼时,公告中提到,该裁定为终审裁定。不过,从11月8日的公告来看,敦化农商行不服 吉林省 高院裁定,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再审请求主要是撤消 吉林省 高院裁定,改判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东北证券 :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该案正处于最高院再审立案侦查阶段。 东北证券 表示,该诉讼事项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鉴于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东北证券 还表示,后续将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并持续关注诉讼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向记者表示,尽管 吉林省 高院已作出了终审裁定,但当事人对终审裁定仍然有异议,可以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前提是再审申请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例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原判决、裁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程序不妥等诸多问题。
许峰表示,最终的判决结果还要看案件详细情况,当下任何一方都有胜诉可能。
涉案金额与前三季度归母净收入近乎持平
目前双方的争议在于 东北证券 究竟是否需要赔偿2.94亿元及2019年4月直到今天的利息。据 东北证券 2024年半年报,该诉讼案件涉案金额为4.72亿元人民币。 东北证券 提到,截至半年报披露日,经公司综合评估,该诉讼仲裁事项暂未形成公司预计负债。
从 东北证券 的三季报成绩来看,涉案金额已经接近前三季度归母净收入。三季报显示, 东北证券 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5.4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43%;归母净收入为4.74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17.78%。
不过,分季度看,可以发现 东北证券 第叁季度业绩“大爆发”,第叁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76%;归母净收入3.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59.65%。
目前, 东北证券 正在经历股东变更。今年3月27日, 东北证券 公告称,第壹大股东 亚泰集团 拟将 东北证券 20.81%股权出售给 长春市 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股权出售给 长春市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这两家“接盘”企业分别为 长春市 国资委和 长春市 财政局实控。
11月7日, 东北证券 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管理层在回答相关提问时表示,本次 股权转让 正在积极推进中,目前处于尽职调查及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进程中。 东北证券 还表示,多年以来,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发展始终给予充分的支持,相信未来公司的主要股东仍将继续立足公司长远、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通过参与股东大会和驻派董事、监事等方式,为公司治理和发展指点江山,施展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