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晚间, 神雾节能 (000820)公告,公司近日收到 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南京中院对李玉明、李佳悦等10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如下:
(一)被告 神雾节能 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李玉明、李佳悦、岳敏、李光明、李洁辉、赵云涛、赵碧飞、陈洪、陈刚、浦靖支付投资亏损合计38.96万元;
(二)驳回周丽娟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李玉明、李佳悦、岳敏、李光明、李洁辉、赵云涛、赵碧飞、陈洪、陈刚、浦靖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贰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7万元人民币,由被告 神雾节能 负担6401元,由原告负担1.33万元。
神雾节能 表示,本次判决系南京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因该案件仍处于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暂无法判断上述投资者诉讼事项对公司损益引发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后续法院生效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对于上述判决结果,公司将提起上诉,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据 神雾节能 此前公告,公司被投资者起诉缘由为信息披露非法。2022年6月, 神雾节能 公告,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经查, 神雾节能 2016年年报、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开资料显示, 神雾节能 股份有限公司前身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1993年,1998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16年,金城股份更名为 神雾节能 。公司是工业 节能环保 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案的提供商和工程总承包商。
业绩方面,财报显示,2022年、2023年, 神雾节能 分别净亏损1592万元、1704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延续亏损态势,净亏损1675万元。
二级市场上,截至11日收盘, 神雾节能 平收,报4.27元/股,总市值27.21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