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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上海一家餐饮店因售卖-渣男土豆-被罚2万元,不服处罚诉至法院被驳回
浏览次数:【142】  发布日期:2023-8-25 9:01:57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市场监管】 【广告牌】 【渣男土豆】 【餐饮店
 

  为推广菜品,某公司在经营的餐饮店广告牌上使用了“渣男土豆”等文字。被市场监管局处罚后,商家不服,诉至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最近,法院判决驳回该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查明,某公司在经营的餐饮店广告牌上,使用了“渣男”“渣男土豆”“ZHANAN MEIYOU HAOXIACHANG”等文字招揽顾客。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广告涉嫌违法,责令公司整改,并罚款2万元。

  庭审中,公司辩称,菜品名称与其外形非常匹配,具有创意,且广告牌上的文字意为“消灭渣男”,顾客因为品尝菜品心情变好,所以广告内容是提倡社会良好风尚,其实不是违法,请求撤消该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广告牌上的“渣男”等文字,目的在于引起消费者的关注,推销菜品。“渣男”是近年来出现的新词,主要指那些抵制不住“诱惑”、对待感情不专一的男人。以该词命名商品并面向社会公开销售,可能会造成不良价值观的流传。公司所使用的宣传广告,从其字面意思来看,的确存在哗众取宠以吸引眼球之嫌,有违公序良俗,有悖社会主义价值观,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南辕北辙,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处罚。

  另外,根据广告法规定,若有违反上述禁止情形的宣传广告,广告主应被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鉴于本案涉案公司违法时间较短,案发后能及时主动拆除争议菜品广告立牌、更改菜品名称,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市场监管局对其罚款2万元人民币,已属大幅减轻处罚,裁量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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