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减持新规出炉后不久,很多上市公司近日纷纷发布了终止减持公告,然而仍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所欲为”。
昨日晚间, 东方时尚 发布公告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 东方时尚 投资有限公司告知,投资公司于8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万股。以上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相关要求,主要系投资公司对相关要求理解不准确。投资公司在认真学习相关要求后,立即停止了减持,并对投资者深表歉意。投资公司承诺,将在规则允许的范畴内尽快购回已减持的340万股,并在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交易行为,维护中小投资者股东的权益和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
8月30日,上海证交所向 东方时尚 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或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收入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东方时尚 此次主要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减持新规中,上市公司存在破发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要求。
截至8月28日收盘, 东方时尚 的收盘价为6.94元(除权后的价钱),后复权后价格为12.26元,而公司发行价格为16.40元。即8月28日收盘价处于破发状态,符合减持新规中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的情形。
值得强调的是,今年以来, 东方时尚 投资有限公司有过屡次减持动作,根据 东方时尚 8月30日披露的公告来看, 东方时尚 投资曾在今年1月6日和8月24日分别减持了336万股和730万股,2次合计减持1066万股。另外,据Wind统计,自上市以来, 东方时尚 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净减持公司股份约1.26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