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交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次《意见》坚持投融两端综合施策,提出一系列硬招实招,对市场关心的关键焦点难点问题均给出“优化解”。
对于一直被市场关注底价发行制度,此次北交所在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中提出,优化发行底价确定方式。调整信息披露要求,不再要求发行人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发行人可将后续询价或定价引发的价钱作为发行底价,进一步提高新股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增进一二级市场平衡发展。
本次北交所综合改革提出,将统筹优化北交所公开发行承销制度,调整发行定价和配售机制。北交所底价制度由精选层平移而来,市场建设早期在保护新三板原股东权益方面施展了积极效果。经过近4年的运行,市场出现了一点新情况,尤其是精选层由新三板一个条理更改为北交所,市场定价逻辑发生了变化,有必要坚持市场化的准则,进一步伐整发行底价制度的适用安排。
市场人士表示,《意见》提出“改革发行底价制度,增进提高市场化水平。”这有助于市场各方在发行进程中充分博弈,形成合理价格,健全北交所估值定价功能。
北京金长川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老总兼总裁刘平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调整发行底价制度迈出了企业定价市场化的本质步伐。
另外,《意见》还提出“优化新股发行战略配售安排,放宽战投家数和持股比例限制。”
市场人士分析,该举措充分考虑了北交所市场实际,有助于更好满足战略投资者参与意愿,带动更多投资者参与新股公开发行和二级市场交易。
在董秘一家人开创人崔彦军看来,原有的发行底价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的变化,本次调整,由之前的固定金额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再要求发行人提前确定发行底价,发行人可将后续询价或定价引发的价钱作为发行底价”,有益于更好施展市场化定价机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