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女厕大排长龙,男厕却通顺无阻,这是一个长期受到关注的公共现象。深圳男女公厕比例是否合理?未来是否有望改善?最近,深圳人民检察院针对“公共场所女性如厕难”的问题召开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聚焦这一与民生心心相印的“老大难”问题。
据了解,为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2023年6月,深圳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对公共女茅厕排队情况进行调研。6月16日,市检察院对公共茅厕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就此案与行政主管部门先后进行两轮商量。
8月29日,市检察院召开督促推动公共茅厕建设管理达标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针对行政主管部门是否依法全面履职、深圳公共茅厕男女厕位比例是否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听取参会代表与听证员意见。
会议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主持,市人大代表陈洁、宝安区人大代表陈锦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锐彬担任听证员,案件当事人深圳某行政机关出席听证,市人大代表黄翔、市政协委员蒋雷,“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王国春、赵洋峰,和市妇联相关责任人应邀参会。
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公共茅厕现有男女厕位比例损害了妇女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并指出行政主管部门还需进一步强化依法全面履职。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当场表示对听证意见照单全收,并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市政公厕全面整改,切实推动社会公厕源头整改,加快推动公厕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力求建设更加人性化、考虑女性需求、环境友好的公共茅厕。检察机关也将结合听证情况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
“听证各方从深圳建设文明城市、利益保障、性别平等、民生需求、法规效力等各角度对本案的认定、处理提出了非常专业中肯的意见,这些意见是我们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林雄表示,女性不用排长队使用公共茅厕,这是“茅厕革命”的重要内涵,也是衡量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准和体现妇女权益保护意识的重要标准。
“小茅厕”体现“大民生”,深圳检察机关将持续积极履行公益诉讼对妇女权益保障的检察职能,着力于妇女群体的“身边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助推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取得更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