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据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 岩石股份 ”)公告,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2017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监局拟决定对 岩石股份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张佟等人处罚10万元—300万元不等。
岩石股份 2022年7月1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2023年7月13日,该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岩石股份 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一案,已由上海证监局调查完毕。
经查明,2017年—2020年,上海尚屈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代 岩石股份 偿付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费用1956.93万元、744.5万元、1531.1万元、770.31万元;2018年—2020年,上海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 岩石股份 支付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引发的法律服务费用985万元、500万元、540万元。
岩石股份 涉嫌未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代偿代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造成 岩石股份 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证监局认为, 岩石股份 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条款。上海证监局根据有关规定,拟决定对 岩石股份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董事韩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财务总监孙瑶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当时担任老总、董事会秘书、董事张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岩石股份 表示,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