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9月8日向 好上好 下发关注函。8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年营业收入很多于61.6亿元人民币,2024年营业收入很多于68亿元人民币,2025 年营业收入很多于78亿元人民币。公司2020年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2.61亿元、68.41亿元、63.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7.71%、30.04%、 -6.52%。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7.84 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51%。
公司被要求说明2022年和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结合行业发展及市场环境情况、近三年经营情况、营业收入增长率及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后续业务发展规划、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具体测算过程等,说明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仅设置营业收入指标的合理性,2023年营业收入考核指标较 2022年营业收入下降,且未来三年营业收入考核指标增长率远低于公司过往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的原因及合理性。
结合上述问题,关注函要求说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指标设置是否审慎、合理,是否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是否能够达到激励效果,并进一步说明上述指标设置是否存在向有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