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谷控股股东金沙江及实控人林艳和9月6日收北交所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明,由于触发稳定股票价格条件,在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7月31日增持期间,控股股东金沙江需增持公司股票很多于20万股,增持金额很多于180万元且不高于450万元;实际控制人林艳和需增持公司股票很多于14.36万股,增持金额很多于129.3万元且不高于323.25万元。截至2023年8月1日,金沙江、林艳和未能按原承诺完成股票增持计划,违反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对金沙江、林艳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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