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海关消息,不久前,该关在出口货运渠道查获一批伪隐匿上报危险货物,包含96桶油墨、80个铅酸蓄电池,总重3972千克。目前已作进一步处理。
此前,某公司向广州海关所属佛山海关驻南海服务处申报出口一批“音响、铁制手推车”等货物。现场关员在检验时发现,集装箱内藏有部分未向海关申报的货物,该批货物用纸箱包装,包装上印有“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油墨”等字样。后经专业机构鉴定,确定该批货物中的铅酸蓄电池属于第8类危险货物,合计80个,重2244千克;该批货物中的“紫竹油墨”含有甲苯、异丙醇、氯苯胺类衍生物等物质,属于第3类危险货物,合计96桶,重1728千克。以上两类货物共重3972千克。
海关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务必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对于进出口伪隐匿上报危险货物的表现,海关将依法严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