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珠海市 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叁方抽检机构对前山市场某食品经营户在售的一款“特效鹿鞭酒”开展 食品安全 风险检测。报告显示检出违禁成分西地那非,抽检样本中西地那非含量为727mg/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 法》第叁十八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的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扣押涉案酒类产品,并对该食品经营户涉嫌经营非法添加药品的酒类产品行为进行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仍在查办中。
西地那非属于处方药,用于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还可用于治疗肺高压、高山症等;其异常现象包含头痛、消化不良、视觉异常等,过量服用会发生心脑血管方面的问题。原国家食药总局早在2012年印发《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壹批)的公告》(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将西地那非列为保健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物质。
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敬告经营者,维护 食品安全 人人有责,莫贪图一时之利突破法律底线,做出违反法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表现。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莫要轻信商家广告宣传,如果“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成分,服用后非但不能起到“保健”作用,反而可能影响健康,严峻的甚至可能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