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日前对 长顺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出95万元罚单,对5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
经查, 长顺县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在信贷管理严重失职;以贷款资金开立定期存单并质押发放贷款;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重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非法事实。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黔南监管分局对其处罚款95万元。代志波、龙再鸿、徐晨舒、柏海平、程春对上述行为负有责任,均被予以警告,代志波同时被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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