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立案侦查一年之后, 思创医惠 于9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据告知书披露,因欺诈发行犯法行为, 思创医惠 被浙江证监局处以8570万元罚款,公司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章笠中被罚款750万元人民币,同时被处以十年市场禁入。
即自浙江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章笠中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其它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监事高职务。
涉嫌两大犯法行为
据公告披露, 思创医惠 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19年、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两大问题。
一方面, 思创医惠 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3302.17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 思创医惠 《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另一方面, 思创医惠 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等主体开展虚假业务,和提前确认相关业务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1-9月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096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5237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56.81%。
2020年全年, 思创医惠 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8万元人民币,累计虚增成本922.82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8394.14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67%。 思创医惠 《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2021年1月22日, 思创医惠 公开披露可转债募集文件,其中包含其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
浙江证监局认为, 思创医惠 前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表现,构成《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一条第壹款所述的犯法行为。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未能如实披露,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的犯法行为。
老总十年市场禁入,罚款750万元
对 思创医惠 的欺诈发行犯法行为,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根据《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一条第壹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对 思创医惠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
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对王凛、孙新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
对汪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其中, 思创医惠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章笠中违法事情严重,根据《证券法》第贰百二十一条和2015年修订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叁条第壹项、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章笠中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自浙江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章笠中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它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其它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职务。
截至9月25日, 思创医惠 股票价格4.40元人民币,市值38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