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8日, 思创医惠 (300078)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9月25日晚, 思创医惠 公布了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理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欺诈发行犯法行为, 思创医惠 被罚款8570万元人民币,公司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章笠中被罚款750万元人民币,并处以十年市场禁入,另有多名高管一同被罚。
虚增收入和利润
告知书显示, 思创医惠 存在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19年、2020年年报虚假记载等诸多问题。
思创医惠 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主体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3302.17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 思创医惠 《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另外, 思创医惠 涉嫌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等主体开展虚假业务,和提前确认相关业务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1-9月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096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5237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56.81%。
而2020年全年, 思创医惠 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8万元人民币,累计虚增成本922.82万元人民币,虚增利润8394.14万元人民币,占当期利润总额67%。 思创医惠 《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2021年1月22日, 思创医惠 公开披露可转债募集文件,其中包含其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2021年2月1日, 思创医惠 披露的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显示,该次发行可转债规模为8.17亿元人民币。
浙江证监局认为, 思创医惠 前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表现,构成《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一条第壹款所述的犯法行为。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未能如实披露,构成《证券法》第壹百九十七条第贰款所述的犯法行为。
多名董监高担责
告知书显示, 思创医惠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章笠中,知晓并授意了相关员工,实施前述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行为。告知书提到,章笠中未能有效管控医惠科技,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另外, 思创医惠 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王凛全面负责 思创医惠 财务管理工作,未能对案涉事项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当时担任副老总、副总经理、董秘孙新军协助老总工作,并全面负责 思创医惠 信披工作,未能对案涉事项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是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思创医惠 当时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汪骏,也在章笠中的安排下知晓并参与了医惠科技和相关主体之间的虚假业务。参与、实施了 思创医惠 2020年年报信披犯法行为,是其它直接责任人员。
公司被罚款8570万元
告知书显示,对于 思创医惠 欺诈发行犯法行为,根据当事人犯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水平,根据《证券法》第壹百八十一条第壹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 思创医惠 科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8.17亿元10%的罚款,即罚款8170万元;
二、对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章笠中处以500万元罚款;
三、对当时担任财务总监王凛,当时担任副老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孙新军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对 思创医惠 信息披露犯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决定:
对 思创医惠 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凛、孙新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汪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拟对 思创医惠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对王凛、孙新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汪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老总十年市场禁入
另外,因 思创医惠 当时担任老总、总经理章笠中违法事情严重,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章笠中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章笠中尚担任 思创医惠 老总职务。根据市场进入规定,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章笠中将不得继续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
一同被罚的高管中,当时担任董秘孙新军,当时担任监事会主席汪骏均已在2021年8月辞职,当时担任财务责任人王凛于2021年11月辞职。
思创医惠 表示,根据《告知书》认定的情景,公司判断本次《告知书》涉及的非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贰条、第四条、第五条所述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也不触及《深圳证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5.1条、第10.5.2条、第10.5.3条所述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最终处罚结果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为准。
思创医惠 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就上述事项造成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表示真挚的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