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了1张罚单,剑指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代销业务严重不审慎。对于上述犯罪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对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处罚款40万元。
寿卓华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杭州萧山分行理财经理,朱振蕾当时担任 浙商银行 杭州萧山分行零售银行部责任人。分别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贰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处以警告。
浙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于1993年,位于浙江 杭州市 ,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其前三大股东分别为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7.45%)、浙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3.23%)、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