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为解决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公司对长期、稳定、股债混合性资金的切实需求, 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创新推出了混合型科创票据,通过浮动利率、收益权转让等结构设计,让债券投资人参与科技型公司发展。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首批混合型科创票据发行主体覆盖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四川等创新高地, 上海临港 、陕西投资、四川发展、湖北路桥等许多家企业披露发行文件拟于近期发行混合型科创票据。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科技型公司在推动经济增长、稳定就业、培育新兴产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高成长、高风险、轻资产特点也使其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等难题,阻碍其技术创新研发及成果转化。因此,亟需进一步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扩大科创金融产品供给,助力科技型公司发展壮大,从而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交易商协会推出混合型科创票据
其实,科技创新一直是提升区域经济增长潜力和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一直是国内政策大力援助的项目。
此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6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为科技型公司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审议通过《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公司融资行动方案》,人民银行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援力度;不久前,上海、江苏、安徽等地密集发布区域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文件,聚焦金融、科技、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在此环境下,交易商协会也于近期进一步推出了混合型科创票据,从投融资两端发力,重点解决科技型公司股性资金不足的问题,也通过条款设计引入更多债券市场投资人参与科技型公司成长。
据业内介绍,科技型公司直接融资供给不足,其中股债结合类产品不足、草创阶段科技型公司支持薄弱的问题尤为突出。而混合型科创票据则可将募集资金通过股权投资或基金出资等方式投资于科技型公司,满足不同类别、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科技型公司股权融资需求,解决上述困境。
这时,新产品模式下,交易商协会仅提供发行结构条款基础框架,市场成员可结合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危险特征和具体需求自主设计。如在产品结构上,有挂钩投资收益、转换为股权或基金份额等;在收益分成上,可设置区间0-40BP不等;在挂钩标的上,涵盖单个企业或多个企业股权、基金份额等。
对于混合型科创票据的推出,业内观点普遍认为,该工具在募集资金用途和债券条款设计上,均实现了股债联动。一方面募集资金精准对接,为科技型公司提供多元化接力式融资服务,填补债券市场混合性资金缺口;另一方面,充分依靠市场智慧,市场成员可充分依据发行人和科技型公司诉求,自主和灵活设计,优化产品结构。
资金用途、条款设计双双“股债联动”
记者了解到,首批混合型科创票据发行主体覆盖上海、江苏、安徽、湖北、四川等创新高地, 上海临港 、陕西投资、四川发展、湖北路桥等许多家企业披露发行文件拟于近期发行混合型科创票据。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据北金所官方网站显示,目前,首批企业已完成混合型科创票据发行文件披露。
具体来看,资金用途方面,据发行文件披露,宜宾发展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的投资;陕西投资募集资金将用于航思半导体、鼎矽时代半导体等科技型公司及成长性企业引导基金出资,精准滴灌科技型公司,助推企业快速成长。
条款设计方面,首批项目中四川发展、陕西投资、南京交通、合肥兴泰、宜宾发展等企业通过浮动利率挂钩发行人投资科技型公司成长收益,保障和丰富投资人收益来源; 上海临港 债券投资人在窗口期可将持有债券转换为基金份额,将基金未来收益转让给投资人;湖北路桥通过135项专利权质押,增强偿债保障措施。
多家发行企业表示,新模式能够为其投资科技型公司提供资金,解决科技型公司股性资金来源不足的困惑,也能够通过结构设计让债券投资人分享科技型公司成长的红利。
同时在多家主承销商看来,混合型科创票据将切实满足科技型公司“股债联动”、混合性融资需求,深化银企合作,以创新性的形式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为科技型公司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引导更多资金精准流向科技创新领域。
交易商协会表示,首批混合型科创票据项目引起投资人广泛关注,并获得了投融资双方的认可和欢迎,境外投资人、保险资金、理财资金等各类主体均积极与发行人进行对接。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持续加大对科技型公司融资的支援力度,以创新性的形式落实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支持科技型公司发展,引导更多资金精准流向科技创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