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海南”微信公众号11月1日消息,目前, 海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对 海南省 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夏琛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夏琛舸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建设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赚取利益,其实不是法收受巨额财物。
夏琛舸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将手中权力异化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夏琛舸的表现已极度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海南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夏琛舸开除党籍处罚;由 海南省 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罚;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