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专题 > 信息资讯 > 统筹整合数据资源 - 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金管局】统筹整合数据资源 - 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11-10 10:59:41    文章分类:信息资讯   

  ■汤霞陈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 数字经济 ,增进 数字经济 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缔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经济 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数据是重要的条件性战略性资源。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组建国家数据局,并将其并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管理范畴。10月25日,新组建的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国家数据局的正式成立,将充分施展其合理配置各方资源,统筹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的职能,推动 数字经济 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完善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数据管理涉及多个政府机构,国家数据局的成立,将明确数据治理、监管的部门设置,形成分行业治理、跨行业治理和全过程治理的协同和整合,调动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建设。

  在国家层面,完善国家数据局、国家数据集团、国家数据银行等顶层设计和数据基础制度落地,统筹国家层面公共数据共享及开发利用,进一步推动 数据要素 全国 统一大市场 建设,着力解决 数据要素 在产业实践中遇到的数据共享、收益分配和安全治理等诸多问题。国家数据局在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与开发利用方面,可充分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并优化其职责体系。

  在地方层面,逐步建立起覆盖省、市、县、乡镇的各级 大数据 管理机构,培养专业性数据治理团队,着力提升 数据要素 安全使用和数据服务能力。一些省级数据局可承担起信息化发展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大数据 通信软件产业发展和 数据安全 体系建设等职责,统筹当地的医疗、教育、电力、出行等数据,为打通整个产业链提供服务。

  强化对数据使用的全流程监管

  数据被视为 数字经济 时代的“石油”,是不可或缺的经济发展动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列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并重的第五种生产要素。数据具有低复制成本、密集性和传输便利性等特性,其利用会发生价值倍增效应,但也会造成数据失真、篡改、泄露等隐患频发。为保障数据基础制度的落地和 数据要素 大市场的建设,国家数据局可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面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数据权益安全。

  事前,根据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建立 数据要素 受托运营的科技监管框架和信用承诺制度,鼓励数据使用主体主动作出信用及合规承诺。加快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体系建设,明确数据权利人的权利和规范相关主体的责任,形成数据运营平台行业监管与行政监管相结合、制度与技术协同创新的模式。

  事中,设置 区块链 审计日志调取模块,及时、全面、准确记录数据使用者的表现,将其失信记录建档留痕,实现可核查可控制可追溯。做好数据加密、安全通道等管控措施,同时由专人做好数据发布的合规审核,加快对数据运营平台的审查、响应速度。

  事后,构建数据使用行为追踪制度,对数据流动进程中可能发生的泄露、非法使用等诸多问题追根溯源和实时监控、实时阻断,将损失和影响维持在可控范围。

  总体而言,数据的安全与发展不是割裂的,发展务必在安全的框架下,安全是发展的更高要求。国家数据局的成立可以解决数据监管的分散化问题,统筹数据合规监管与 数据安全 保护义务。

  提升对数据全生命周期运营的服务水平

  数据收集阶段,努力缔造收集和管理特定数据集的“唯一事实来源”实体,建立数据源的“信任中心”。明晰收集数据的目的与用途,确保数据收集全过程的合法、必要、最小限制及业务关联性。加强对数据收集的网络环境、设施与技术的管控,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可用性、一致性,确保数据收集过程安全可信。

  数据标准化阶段,统一规范各种数据格式、数据结构等,加快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提高数据交换的效率和准确性。根据数据来源、重要水平和数据遭到篡改、泄露等造成的危害水平,区分个人数据、商业数据和特定行业数据,并设置不一样的数据开发和利用的监察管理标准。

  数据应用阶段,专项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产业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对 数据要素 价值提升的关键技术和能力开展联合攻关,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加强大模型基础数据供给能力研究和建设,建设一体化基础数据资源供给服务平台、数算一体服务平台等新型基础设施,夯实 数字经济 的数据底座。

  支持国家数据运营平台的多元主体参与和共建共享

   数据要素 市场建设第壹要处理的问题是怎样将无价值的数据转变为有价值的 数据要素 。国家数据局可综合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各种数据资源,加速推进 数据要素 在全国范围的流通共享。未来要加强产业引导,探索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国家 数据要素 市场培育实验区,调动企业等参与主体的数据自治与协同治理积极性,引导数据供给商、数据需求商和数据服务商等市场化主体积极参与,实现数据基础制度突破、数据流通交易先行先试、数据资源汇聚和 数据要素 产业生态的集聚,加速 数据要素 市场培育进程。

  作者单位分别系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和 广州市 政府办公厅

  本文系 广东省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数据安全 治理的国际规则制定与中国方案研究”(GD22YFX02)阶段性成果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 相关资讯专题
统计局】  【发言人】  【劳工部】  【数据资源】  【回报率】  【数字经济】  【北交所】  【排位赛】  【黑马基金】  【冷静期】  【香港金管局】  【400万】  【CoreWeave】  【物联网】  【字节跳动】  【服务器】  【承德露露】  【外汇基金】  【北上资金】  【开源证券】  【投资收益】  【三季度】  【上市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