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网上传言的深圳罗湖区法院一则《查证结果通知书》称,因被执行人(宝能集团老总姚振华)目前去向不明,本院无法有效通知被执行人到院接受调查,对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之行为,本院拟决定对其(或法人、主要责任人)实施拘留。
对此,11月10上午,宝能集团相关人士向蓝鲸财经表示,该查证结果通知书为不实信息,目前从罗湖法院执行局了解到的情景是,执行法官明确系法院新来书记员操作失误,会尽快报给院里领导解决。该人士称,姚振华目前在公司办公。
同时,接近法院执行庭的相关人士对蓝鲸财经解释称,在该劳动争议案件中,罗湖区法院已向被告主体宝能投资集团发送通知未签收,被告人未到庭接受调查,故判定为去向不明。
这其实不是姚振华的第壹次“去向不明”。
去年3月22日早间有消息称,宝能集团老总姚振华“去向不明”,对此,宝能集团回应表示,姚振华前一天还在宝能汽车视察工作。
根据宝能集团官方微信号发布的图文消息,3月21日,在深圳疫情解封的第壹天,宝能集团老总姚振华走进宝能汽车深圳工厂进行工作检查,全面了解深圳工厂生产复工运行情况,并与在场的宝能汽车集团高管和深圳工厂的管理干部作深入交流,就宝能汽车深圳工厂2022年的关键工作做全面督导。
媒体消息显示,3月17日, 广东省 广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则关于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称:
“姚振华: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与被告广州宝时物流有限公司、姚振华、深圳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 粤01民初1750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须知、廉政监督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