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理信息公开表显示,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用途不符,并形成不良贷款,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云支行被罚款40万元。当时担任嘉善农商银行大云支行行长谢洪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当时担任嘉善农商银行大云支行客户经理杨徐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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