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 11月15日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建设银行 向广西天正提供的1笔融资贷款127.5万元已于2023年10月27日到期,广西天正未能全额归还上述融资本金,仅于2023年10月30日归还6.28万元人民币,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121.37万元未归还,公司已履行上述担保责任,代广西天正向 建设银行 偿还上述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121.3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广西天正经营异常、被列为失信名单等信用危机的情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广西天正及豪飞农机3笔合计311.46万元的贷款逾期承担担保责任,代偿余额为211.46万元人民币,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为所担保的贷款逾期承担担保责任的情景。
公司在开展担保业务时要求主债务人(被担保人)广西天正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妈妈黄玉飞(简称“反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反担保合同》。公司在为广西天正代偿银行借款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有权向广西天正追偿并要求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将积极对广西天正和反担保人采取追偿措施,以保护公司和投资人的利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上海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法院受理。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本次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对公司的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