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互联
财经热点 > 财经资讯 > 特定短线交易监管制度再优化 - 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短线交易】特定短线交易监管制度再优化 - 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
浏览次数:【866】  发布日期:2023-7-23 16:41:41    文章分类:财经资讯   
专题:短线交易】 【《规定》
 

  2023年7月21日,为落实《证券法》要求,规范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稳定市场预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关于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建议稿)》(简称《规定》)公开征求建议。《规定》主要围绕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不扩大规制对象,不影响普通投资人的正常交易。同时,主动回应外资诉求,根据内外一致原则,实现内外资投资者天公地道、平等对待。记者获悉,深交所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扎实做好配套自律监管规则的研究制定工作。

  细化明确特定短线交易监管要求

  特定短线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顶级管理人员(简称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在6个月内,将本公司股票或其它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买入后又卖出,或卖出后又买入的表现。

  2020年新实施的《证券法》,充分考虑了特定短线交易制度适用情形较为复杂的背景,和我国市场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新增了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豁免适用情形的内容,为监管上灵活安排提供了法律空间。

  此次出台的《规定》是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相关授权,立足我国市场发展现状和监管实践,总结归纳已经有成熟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制度规范,细化明确监管要求。相关安排既沿用了现有成熟做法,可以稳定市场预期,又能为特定短线交易行为监管提供制度依据,更好保护市场秩序。

  《规定》坚持依法规制、尊重实践、内外一致、稳定预期、便利交易等五个规则,归纳总结监管实践中成熟有效的经验做法,明确特定短线交易行为的适用主体、买卖标的、买卖行为和买卖时点等关键构成要件,将不存在内幕交易风险、有助于降低市场成本的表现并入特定短线交易豁免情形,确定境内外机构适用标准,对境内外投资者天公地道,同时完善特定短线交易制度监督管理职能。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亮点纷呈,能够进一步规范内部人的短线交易行为,禁止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进行价格操作等行为,明确了特定短线交易的监察管理标准、报备制度、交易信息披露的细则。这一规定强化了信息披露的监察管理要求明确了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处罚措施,加大了对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

  阐述特定短线交易范围

  《规定》全文17条,主要有9方面内容:规定特定短线交易适用主体范围;明确特定投资者持有证券计算标准;确定特定短线交易适用证券范围;明确特定短线交易不跨品种计算;界定特定短线交易买卖行为;规定豁免情形;明确境内机构适用标准;明确外资适用标准;完善监督管理安排。

  具体来看,《规定》将适用主体限定为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大股东、董监高等特定投资者。对于买入卖出时均具备大股东、董监高身份和买入时不具备但卖出时具备的,明确需遵守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根据《证券法》第44条规定,明确大股东、董监高与其配偶、子女、爸妈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证券合并计算,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另外,《规定》针对其它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并入规制范围后,可能会出现的跨品种交易行为,结合现有监管实践,考量到具体操作上对跨品种交易所得收益的认定较为困难,明确特定短线交易不跨品种计算;明确只有支付对价,造成持有证券数量增减的表现,才被定性为特定短线交易买卖行为,并规定买入、卖出时点的具体标准;对优先股转股等11种情形予以豁免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

  根据监管实践,《规定》将境内机构、非法人组织名下账户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证券数量合并计算,适用特定短线交易制度。同时,对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公募基金做出不同化安排,明确其可按产品(或组合)计算持有证券数量,并明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集合私募资管产品按产品单独计算持有证券数量。对内部控制规范、治理结构完善、投资管理模式与公募基金经理基本一致的私募证券基金经理,规定可以申请按产品计算持有证券数量。

   中国铁物 董事会秘书孟君奎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规定》中提到的“确保规则不会发生收缩效应”的表述,体现了监管职能部门实事求是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是一次资本市场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实践。

  保护市场秩序,明确市场预期

  《规定》征求建议期间,深交所将以开展座谈会、调研等方式收集市场需求和意见,待《规定》正式发布施行后,将根据《规定》要求,积极引导投资者依规买卖证券,切实保护市场交易秩序。

  记者获悉,下一步,深交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在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完善制度体系,认真做好落实衔接上位特定短线交易政策相关自律监管规则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市场预期,增强市场活力,更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严格自律管理,充分施展交易所一线监督及自律管理职责,对交易行为实施系统监控,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特定短线交易情况,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田利辉表示,这一规定能够规范掌握内幕信息的“关键少数”的短线交易行为,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有助于资本市场的长足健康发展。

  孟君奎表示,《规定》的出台,是对交易法规体系的一次重要的制度建设,弥补了发展中的中国资本市场的各个法规制度之间的缝隙,厘清了对复杂交易场景的模糊认识,对于资本市场特定投资者和相关交易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投资行为,提升交易便利性,活跃资本市场,提高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手机扫码浏览该文章
 ● 相关资讯推荐
2024-9-14【证监会】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 证监会从严监管离职人员入股
 ● 相关资讯专题
证监会】  【权力寻租】  【《规定》】 
  • 网络建设业务咨询

   TEl:1362671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