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4日晚间, 嘉华股份 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山东海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济南民韵嘉华股权投资基金合伙公司(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韵嘉华”)持有公司股份9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民韵嘉华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交所有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高于1645500股,即不高于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高于3291000股,即不高于总股本的2.00%,合计减持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