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大河财立方记者获悉,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公开遴选联合管理机构,11月30日截止申报。
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总规模50亿元人民币,一期规模3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中原医学科学城,存续期15年,其中十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
基金将构建覆盖天使基金、 创投 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的全周期基金投资能力,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本地企业培育项目。
该基金根据双GP模式,实行市场化管理。采取直接投资方式,重点投向 创新药 、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生物技术药、诊断检测、器械、仪器、高端医用耗材等领域,适当向消费医疗、康养、医美等医疗大健康领域及生物经济拓展。
主要投资于注册地或生产基地在中原医学科学城的企业,拟在中原医学科学城设立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或拟将生产基地迁移至中原医学科学城的省外企业,其它产业相关企业。其中投资中原医学科学城内企业或招引落地企业资金规模很多于基金实缴规模80%。
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
联合管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规范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医学城基金”)管理,提高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效率,助推中原医学科学城缔造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医学城基金管理机构,参与基金管理。公告如下:
一、组建背景
推进 河南省 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一体建设、融合发展,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重大举措之一。根据省政府及省财政厅工作安排,由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控股”或“集团”)牵头组建医学城基金,支持“一院一城一产业集群”发展。中原医学科学城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双鹤湖片区,规划面积40.2平方千米,聚焦生物医药、先进医疗器材、医学检验检测、合成生物、数字健康五大产业,立足医研、医教、医疗、医工、医药“五医”循环发展,致力于缔造为中原医学科学创新高地。
(一)发起人简介
豫资控股建立于2011年,是 河南省 管骨干企业和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省委省政府明确的“2+N+X”省管企业架构,定位为国有资本运营的主平台、科技创新的助推器、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的先行军、金融服务的工具箱,确定了 新材料 、 新能源 及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与大健康、数字化转型四大重点产业方向,形成了“双轮双引”支持我省产业发展的豫资模式,构建了“9+3”的组织架构体系。直到今天,豫资控股总资产突破3340亿,子公司超80家,先后获得国内评级AAA,国际A2(穆迪)、A(惠誉),是省内唯一拥有4个AAA主体的集团公司。
(二)出资人简介
豫健生物医药集团是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同意,在省政府国资委的指导下,由豫资控股全资发起设立的专注生物医药大健康的产业投资运营企业,今年7月19日注册设立,通过搭建“成果转化、产业基地、资源整合、资本赋能”四大功能平台,构建全周期基金矩阵,参与产业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引进,最终形成“科技—产业—应用”的生态闭环,致力于成为全省生物医疗资源整合者、产业投资引领者、创新生态构建者。
(三)普通合伙人简介。
河南省 中豫金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于2017年,是豫资控股旗下专注生物医药产业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集团海外布局的重要抓手,根据“龙头+ 独角兽 +产业链”的投资宗旨,通顺与知名投资机构、产业资本的合作渠道,云集了一批海内外优质产业和项目资源。直到今天,公司在管基金9支,规模超150亿,包含2支海外基金、1支5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母基金,正在筹备设立医学城基金和上海张江、高瓴资本等多支生物医药产业基金。
二、基金情况
(一)基金规模。医学城基金总规模50亿元人民币,一期规模30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中原医学科学城,存续期15年,其中十年投资期、5年退出期。
(二)基金定位。将构建覆盖天使基金、 创投 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的全周期基金投资能力,重点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创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本地企业培育项目。
(三)投资方向。重点投向 创新药 、高端仿制药、现代中药、生物技术药、诊断检测、器械、仪器、高端医用耗材等领域,适当向消费医疗、康养、医美等医疗大健康领域及生物经济拓展。
(四)投资范围。基金主要投资注册地或生产基地在中原医学科学城的企业,拟在中原医学科学城设立区域总部、研发基地或拟将生产基地迁移至中原医学科学城的省外企业,其它产业相关企业。其中投资中原医学科学城内企业或招引落地企业资金规模很多于基金实缴规模80%。
(五)投资方式。基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
三、管理要求
医学城基金通过与遴选的基金管理机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双GP模式,实行市场化管理。基金管理机构以中原医学科学城重点布局产业为导向,充分施展市场化投资策略、专业化管理能力和自身资源天赋优势,通过基金运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助力中原医学科学城创新创业团队孵化、优质项目招引落地和本地企业培育提质。
遴选的基金管理机构应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豫资控股关于医学城基金的有关决议;
(二)根据医学城基金的组建方案,引导社会资本出资;
(三)负责接收省卫健委、省医学科学院、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豫资控股集团,和其它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并做出书面评价和后续推进建议;
(四)根据《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等文件的要求,对基金拟投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入股谈判、签订投资协议等相关法律文本;
(五)负责建立完善的基金投资运作流程、风险防控机制和投后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定期报送投资项目统计分析报告;
(六)建立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配备具有律师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专业风控队伍;
(七)负责投资项目的退出与清算;
(八)履行信息公开及披露义务,及时报送其管理头寸、投资运行情况、损益情况、有关资本增减、管理机构变动、收益分配、清算与解散(新增)和其它重大情况,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委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它事项。
四、遴选条件
管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质条件
申请机构依法设立,实缴资本很多于1000万元人民币;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最近三年不存在重大非法行为,最近三年以上持续维持良好的财务情况;有固定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近三年入选清科、投中等权威评选机构榜单者,在遴选中优先考虑。
(二)管理团队
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拥有很多于5名专业投资人员,其中具有5年以上股权投资管理工作经验的很多于3名;管理团队顶级管理人员无受过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及行业自律组织处罚的不良记录;管理机构实际办公地不在郑州的,应在中原医学科学城设立办公室,并安排核心人员和团队驻郑办公;管理机构实际办公地已在郑州的,如在郑州有专司基金管理部门或事业部的,在遴选中优先考虑。
(三)投资管理能力
综合能力强,有能力提供优质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和产业整合等综合服务;具有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经验和生物医药产业基金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行业资源,与国内外卓越的投资机构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管理团队及主要成员具有良好的历史投资业绩和5个以上代表性的成功投资案例,过往管理的基金实缴规模原则上很多于10亿元;对中原医学城产业政策和发展需要具有较深刻的领会和把握,对管理基金具有良好的运作理念与思路;能与基金LP等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在市场化运作的条件下确保完成基金各项政策目标,提升基金的社会影响和运营效率。
(四)基金招商能力
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拥有丰富的项目储蓄,能够围绕中原医学科学城规划的生物医药、先进医疗器材、医学检验检测、合成生物、数字健康等5大产业集群,深度挖掘上下游产业链,培育和引入项目资源。在过往管理经验中,曾通过基金运作实现基金招商,引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 专精特新 、 独角兽 等高成长项目的管理机构,在遴选中优先考虑。
(五)管理制度
具有严格正确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遵守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具有投资项目征集与投后管理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能运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引导基金投资及投后管理效率。
(六)出资能力
具备一定出资及募资能力,能够配套出资很多于基金总规模的20%。
五、监督与激励
(一)基金管理机构接受豫资控股集团及相关部门的监察管理与指导。
(二)豫资控股集团(或指定主体)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委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进行合规性风险判断。
(三)豫资控股集团(或指定主体)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实施检查与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激励或约束的依据。重点考核推动生物医药类项目落地情况,增进中原医学科学城企业创新发展情况,与国内知名投资机构、产业方合作情况,和基金收益情况等。因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四)收取管理费和逾额收益的具体比例和方式经谈判后在委托管理协议(或合伙协议)中明确。
六、遴选程序
(一)提交申请。申请机构向豫资控股集团提交材料后,由豫资控股集团对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合格,则予以立项。
(二)尽职调查。若立项通过,由豫资控股集团委托第叁方专业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三)投资决策。尽职调查结束后,由豫资控股按程序召开内部会议进行审议决策。
(四)社会公示。审议通过的申请机构,通过集团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
(五)签订协议。若公示无异议,豫资控股集团与申请机构商谈、拟定、签署委托协议、合伙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
七、申报要求
(一)豫资控股委托豫健生物医药集团负责组织此次遴选工作,申报机构需如实根据《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详见附件)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请申报机构于截止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机构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可靠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截止日为2023年11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18037313025
周先生 18682286391
联系邮箱:hnszyjkgqtzgl@zyyzgroup.com
八、其它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申报收取的材料不做退回处理。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行为,其实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
(四)豫资控股集团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联合管理机构申请材料
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