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2月6日晚间, 天安新材 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12月5日、12月6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上上涨幅度度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发函查证,直到今天,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发生重大影响的媒体透露或市场传言,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