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中国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 江西省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委消息: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 中国银行 纪律检查监察组、 江西省 宜春市 监委对我国银行 江西省 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调查。
经查,张东向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作风专横霸道,公车私用,违规长期占用公有住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住房;违反组织原则,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侵占财物,违规买卖股票,违规经商办企业,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款项;罔顾群众切身利益,侵害员工权益;违规干预和插手贷款审批发放;违反生活纪律,违背家庭美德;靠金融吃金融,“退而不休”,大举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授信审批、项目合作等方面赚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贿赂。
张东向极度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洗钱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事情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厉责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 中国银行 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东向开除党籍处罚,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 江西省 宜春市 监委研究,决定将张东向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